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民营企业行稳致远的压舱石。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如何进一步为民营企业提供更优的司法保护,全面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检察机关需要在以下方面继续探索:
重视民企侵权犯罪,突出严厉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着力打击涉及民营企业的合同诈骗案、挪用资金案、盗窃案以及侵权假冒犯罪等,深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公正营商法治环境。同时,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活动,防止把经济纠纷上升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上升为刑事责任,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坚持落实宽严相济,传递司法为民温度。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时,要坚持慎用逮捕、扣押、查封、冻结财产等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办案强制措施。对涉企业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犯罪,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决杜绝“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的情况发生。
坚持打击维权并举,体现人文关怀厚度。对涉及民营企业的信访,建立重大事项协调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联系,统一适用政策标准,共同解决影响稳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对执法办案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妥善解决。
靶向延伸法律触角,提升检察服务精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活动。聚焦辖区内民营企业法律保护需求,征求民营企业对检察工作、检察办案方式、企业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现管理和经营上的漏洞,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切实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检察服务长度。构建环境优化机制,对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涉企刑事案件做到快捕快诉,及时消除企业发展障碍。开展对涉企案件专项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特别注重对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滥用强制措施的监督。构建风险评估机制,在立案查处民营企业犯罪案件和审查公安机关移送批捕、起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案件等司法环节,承办人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把是否严重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作为重要标准进行评估并作出应对处理,坚决克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思维方式和司法理念。
□黄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