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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报告
2019-09-27 14:58:00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

    近年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淮安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重大部署,在服务大局、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监督活动中,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督促作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建议工作规范化、刚性化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但工作中也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我们在学习借鉴山东东营、威海等地人大常委会出台专门决议做法基础上,草拟了我市《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下称《决议》),恳请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出台《决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检察建议工作主要情况、存在问题及困难

 据统计,2015年以来,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发出各类检察建议751份,收到回复602份,回复率80.1%。大部分检察建议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但是检察建议工作仍然存在急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第一、法律对检察建议规定比较笼统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以及法律后果。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1条“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将采纳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2月《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向本院所办理案件的涉案单位、本级有关主管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这些授权性规定缺少具体程序规定支撑,目前除再审、公益诉讼类检察建议(刑事民事行政三个诉讼法)有明确规定,对被建议单位有明确法律程序和后果以外,其他如纠正诉讼违法类、社会治理类、督促履职等检察建议,对被建议单位应当如何处理检察建议没有明确规定。

第二,一些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不重视、不回复现象教为严重。以我们淮安市为例,仍然有近20%检察建议没有得到回复。还有一些单位存在着消极敷衍、拖延不整改等现象。

第三,少数检察建议质量不高,后续跟踪工作不够。如:有的检察建议对于被建议单位的问题把握不准、原因剖析不透、阐述不充分;有的检察建议针对性、可行性不足;有的检察建议提出整改回复期限使用“尽快”、“抓紧”、“相关规定的时间内”等模糊概念,造成发案单位相互推诿或久拖不决。有些单位对检察建议的后续工作不重视,回访工作不到位,对其执行情况缺乏跟踪督促催办落实。

二、检察建议工作的意义与上级院的工作要求

检察建议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规范司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作用不可或缺。一是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深入挖掘个案中的共性问题,发现并选取那些具有典型意义,在执法司法管理理念方面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问题,通过提出检察建议促进解决一个方面、一个领域、一个时期执法司法管理工作、机制和导向问题,发挥对同类问题的督促指导作用,既促进被监督者堵漏建制、提高执法司法管理能力,又达到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良好效果,从而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二是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检察机关积极履行诉讼监督职责,针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督促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和调解书;针对公安司法机关在侦查、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公安司法机关及时纠正违法,有效地维护了司法公正。三是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检察机关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情况,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增强了行政机关履职纠错的主动性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法律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四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及时发现相关单位在预防违法犯罪的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经过深入分析论证,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弥补漏洞、消除隐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监督工作,从而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五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及时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8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多次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特别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于201810月向教育部发出第一份检察建议,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提出建议。得到了教育部陈宝生部长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部署开展一系列工作。为支持教育部落实好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向各省级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省级检察院将该检察建议书抄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及主管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引起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普遍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检察建议以及开展的跟踪落实工作,对今后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我们将按照高检院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从统一检察建议内部管理、加强调研提高建议“三性”(针对性、说理性和可操作性)、强化跟踪抓落实等三方面抓好检察建议工作。

三、他山之石,可资借鉴

为了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纷纷探索,建立健全向党委、人大报送检察建议工作调研报告、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报告等制度,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赢得更多支持。邻省山东东营、威海等地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向人大汇报,依靠国家权力机关的力量,增强检察建议的效力。为学习借鉴外地经验,4月下旬,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下我们一道赴山东威海等地学习考察,座谈交流中大家的共同体会和经验:检察建议工作的顺利推进离不开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我们仔细学习分析了山东东营、威海市等人大常委会权力机关出台的《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主要内容包括:提高检察建议工作的认识,完善规范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制发、送达等制度;检察建议须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人大可通过调研视察、专项审议、执法检查和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监督检察建议;明确被建议单位应及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一个月内回复检察机关等;人大对检察建议的回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责令被建议单位及时整改等。条文虽不多,但内容实在,非常有助于检察机关强化检察建议工作。

据了解,我市盱眙县人大常委会曾专程带领检察院前往山东学习,并于201811月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有力促进了检察机关检察建议规范化、案件化办理,强化了被建议单位认真研究落实、及时回复检察建议的意识,检察建议质量、回复率、有效落实率明显提高,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工作实效,我们建议并恳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出台我市《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为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撑腰壮胆,更好推动检察建议落到实效。

特此报告。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

                       201957

  编辑:淮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