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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检察建议保护抗倭遗址
2022-05-12 10:07: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位于鄞州东南象山港畔的大嵩古城遗址,看到古城墙依山起伏,虽有残缺但依然壮观,附近的违建物已被拆除。

  2021年12月,鄞州区检察院接到举报,称大嵩古城墙的保护红线内有寺庙违法构建了建筑物,对文物造成损害。大嵩古城始建于1387年,是为防止倭寇入侵而兴建的一座军事设施,也是海防重镇,先后见证了明代抗击倭寇、近代抗日游击等历史。岁月沧桑,如今古城的大部分建筑都已不在,只有东城门残留一段700余米的城墙,高7米、厚5米。2017年,大嵩古城遗址被确定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古城墙饱经风霜残留至今,本应得到保护,却遭到了人为破坏?鄞州区检察院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现场看到寺庙的法物焚烧室和厕所紧贴古城墙建造,雨水管直接对准古城墙体,垃圾和杂物也都倾倒在古城墙体上,致使城墙常常处于水浸火烧的损害之中。寺庙还在附近修建了停车场、茶室以及庭院,步步紧逼的无序扩张使得遗址岌岌可危。

  检察官对被破坏的墙体进行了勘察取证。2022年1月,鄞州区检察院邀请辖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和属地政府相关负责人,在寺庙召开现场会,确认寺庙违建事实。会后,该院向该局和属地政府先后发送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对古城墙遗址的保护管理,督促违法行为人纠正其损害文物的违法行为。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迅速对紧贴城墙建设的房屋进行了拆除,并要求寺庙更改雨水管方向、清理墙体上的杂物。

  鉴于寺庙停车场、茶室及庭院都属于非法侵占林地而建,今年2月,鄞州区检察院又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林业监管职责。4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寺庙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对寺庙处以4万余元罚款的同时,要求其限期拆除非法占用林地所修建的建筑物。(蔡俊杰、张雪倩、蒋健芳)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