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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办理+类案监督,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2023-02-16 11:11:00  来源:检察日报

  不久前,当我再次对我院办理的跨省生猪屠宰检疫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回访时,区中心屠宰场的经营户告诉我:“我们现在买毛猪的时候都看产地检疫证,进场后要停食静养,所有猪肉都要经过检验检疫才能卖出去。”

  2022年初,我从我院刑事检察部门办理的马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刑事案件中发现:2018年12月至2022年1月,马某从江苏如东等地大量购入未经产地检疫的生猪,未按规定向省际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报验,就经高速公路运输至路桥区,销售给陈某等6人。陈某等人非法屠宰后销售。

  猪肉食品安全问题事关公共利益。这起刑事案件中是否还隐藏着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呢?我查阅动物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国家管控政策相关规定后,得知从外省调运生猪必须经过严格的产地检疫、向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报验,调运后还需要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猪肉必须具备“两章两证一报告”(“两章”:“检疫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证明”,“一报告”:“非洲猪瘟检测报告”)才允许出售。该案除构成刑事犯罪外,案件背后潜在的动物疫情防控、猪肉食品安全隐患让人揪心,各环节的监管问题必须高度重视。经向检察长请示汇报,我们成立了公益诉讼办案组,通过提审犯罪嫌疑人、走访定点屠宰公司及实地查看农贸市场,对生猪调运、屠宰、检疫、销售、百姓购买习惯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发现该案存在非法交易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相关部门疏于监管等问题。

  经过规范收集、固定证据,我院牵头召开圆桌会议,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相关主管部门收到建议后,立即行动,取缔非法屠宰点5个,责令整改未按规定将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录入系统商户16家,改造提升全区农贸市场检测室25家,将全区400多户肉类经营户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2022年9月,我院又推动相关部门出台生猪屠宰监管“白+黑”等工作机制,会签农业领域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从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证据的收集与使用、协作配合等三个方面着手,凝聚农业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和社会治理的最大合力。

  在个案办理过程中,我们依靠数字赋能,建立“非法调运生猪类案监督”模型,归纳图像要素特征,精准比对分析,发现生猪产、供、销产业链还存在着其他违法线索。截至2022年年底,我院已移送刑事犯罪线索8件、行政处罚线索14条,向其他基层院移送公益诉讼线索8条。

  在台州市检察院的指导和推动下,我院还与生猪产地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会签了《建立一体化发展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着力构建一体化联动办案、数字检察协作、线索双向移送、专项活动协同等工作机制,以强化江浙跨区域检察协作,构筑养殖业公益保护防线,实现“齐抓共管、同防共治”。截至2023年1月底,我们通过线索移送,协助如东县检察院办理销售未经产地检疫生猪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从源头上规范产地检疫。(范跃红、毛林飞)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