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优化后的方案安装航空障碍灯后,对我们的生活基本没有什么影响了。”近日,家住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某小区的居民童某在接到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汤恒明的电话回访时说。而在几个月前,童某还因住宅小区要加装航空障碍灯而烦恼。
设置航空障碍灯,主要是为了显示出地面构筑物的轮廓,使飞行器操作员能判断出障碍物的高度与轮廓,以确保飞行安全。汤恒明告诉记者,童某所在的住宅小区要加装航空障碍灯,缘于镜湖区检察院与合肥军事检察院联合办理的一起督促保护军用机场净空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超高建筑未安装航空障碍灯
今年1月初,一位来自军队的全国人大代表向芜湖市检察院反映,该市镜湖区多栋住宅楼、商业体等超高建筑位于军用机场净空区内,未按规定安装航空障碍灯,影响军用飞机飞行安全,存在适航安全隐患。
接到线索后,芜湖市检察院随即将案件交由镜湖区检察院办理。鉴于案件涉及军事安全且航空障碍灯安装专业性强,镜湖区检察院主动与合肥军事检察院沟通联系。双方经会商,决定成立联合办案组,并于1月8日对负有监管职责的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下称“镜湖区住交局”)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随后,联合办案组走访行政机关、属地街道,调取相关资料,并向部队详细了解军用机场净空规定和相关要求,查明镜湖区在芜湖军用机场净空区范围内共有56栋超高建筑未按规定安装航空障碍灯。
召开听证会厘清监管职责
为厘清监管职责,会商整改方案,今年1月30日,检察机关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镜湖区住交局、该区某街道办事处和部队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针对行政机关提出有部分群众反映,航空障碍灯灯光影响生活不同意安装,该项工作推进难度较大。对此,会议讨论研究认为,航空障碍灯安装事关国防和军事利益,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督促安装,同时应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维护群众利益,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进行安装。
听证会后,镜湖区检察院、合肥军事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听证情况,于当日向镜湖区住交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责任主体对超高建筑加装航空障碍灯,以维护飞行安全。
镜湖区住交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制定整改方案,筹措资金,召开专门会议推进落实。截至今年2月底,镜湖区住交局会同案涉5个街道办事处,已对53栋超高建筑加装了航空障碍灯。
群众议事会上寻求“最大公约数”
余下的3栋楼涉及某住宅小区,有居民不同意安装,抵触情绪较大,航空障碍灯的安装工作成了难啃的“硬骨头”。原因是居民们认为,在建筑物中间层安装航空障碍灯会损害墙体结构完整,而且在窗边安装,夜晚灯光闪烁也会影响生活。
今年3月,镜湖区住交局向联合办案组书面反馈了整改进展及遇到的困难。承办检察官通过现场调查发现,部分已经安装的支架紧贴居民卧室窗户,一旦航空障碍灯正常投入使用,势必会影响居民休息。
一方面关系国防和军事利益,一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到底如何安装才能做到两者兼顾,做到在法理情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联合办案组对此进行了充分讨论。
“装肯定要装,但是位置也要优化。”联合办案组决定听一听小区居民的意见。于是,属地街道办事处专门组织召开群众议事会。会上,联合办案组一边认真倾听居民的意见,一边不失时机地进行释法说理。收集居民意见后,联合办案组随即召开圆桌会议,就平衡居民意见与安装需要进行磋商,最终形成了“平移位置、避免影响”的优化方案,即避免在窗下、阳台等位置安装航空障碍灯,最大程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这一方案得到了小区居民的认同和理解。
按照优化后的方案,联合办案组、部队代表现场督促镜湖区住交局完成了余下3栋建筑航空障碍灯的安装任务。今年4月18日,镜湖区住交局书面回复检察机关称,案涉56栋超高建筑已全部按规定整改,安装航空障碍灯297盏。
今年5月6日,联合办案组与镜湖区住交局工作人员一起回访现场,确认已经全部整改到位,遂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当初反映问题的全国人大代表作了反馈,得到其肯定与认可。5月16日,镜湖区检察院、合肥军事检察院对该案作出终结决定。(吴贻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