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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听证会巧解抚养权纠纷
2021-07-15 09:29:00  来源:检察日报

  “父亲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提供学区房,但平时关爱少。孩子喜欢跟母亲生活。通过这次听证会,让孩子享受物质保障的同时,又可以在母亲的爱护下成长,解决了双方抚养权纠纷问题,我觉得非常有意义!”近日,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就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召开听证会,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工作人员应邀参加。

  案件当事人赖某与叶某甲于2019年9月协议离婚,离婚时约定双方婚生女叶某乙的抚养权归父亲。但离婚后,叶某乙一直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只有周末叶某甲会偶尔带孩子玩。2020年9月15日,叶某甲在赖某对其提起财产分割之诉后,才将女儿接回。但由于叶某甲已重组了家庭,且又生育了一个孩子,所以叶某乙更喜欢跟自己的母亲相处。为此,2020年9月25日,赖某向宁海县法院起诉,申请变更抚养权,希望女儿可以继续由自己照顾。因当事人双方矛盾突出,宁海县法院多次调解都无法促成和解,法院遂主动联系县检察院,商请检察院介入该案,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孩子不仅仅需要物质上的保障,更需要精神上的关爱,我们应该最大程度保障孩子在阳光下健康成长。”承办检察官柴珊珊说。

  听证会上,与会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评议。该案中,父亲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可以为孩子解决学区房问题,但是已另组家庭、无心照顾孩子;母亲虽不富裕,但能够尽心照顾和教育孩子。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抚养权由父亲继续享有,但孩子实际与母亲一起生活。如此一来,孩子既能得到母亲的悉心照顾,又不耽误在学区上学。赖某、叶某甲均出席了听证会,并现场达成和解。

  据了解,为切实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到实处,2021年,宁海县检察院与宁海县法院联合会签《关于联合开展涉未民事案件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后回访等工作机制,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全面有力的司法保障。(朱能巧、李伟萍)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