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申报、抽查到问责,这样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三部曲”,可以看出反腐败的制度链条正在环环咬合
这两天,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再次引来社会关注。既有“房产面积少报1平方米也不行”的更细更严,也有对于不实报告的“动真格”:去年的抽查中,3900多人因不如实报告被取消提拔资格,124人受免职、降职等处理,160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样的数字,让人感受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分量。
如果如实报告、有一说一,这3900多名领导干部或许不至于仕途受阻。这也是一个警示:报告个人事项,绝不能走过场;凡提必查,绝非说说而已。无论“家产”还是“家事”,如果报告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难免会栽跟头。领导干部再想象征性地报告一点蒙混过关,可能会有极大的“风险成本”。
是否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本质上是一个讲不讲政治纪律、守不守政治规矩的问题。有贪官落马后称:“财产申报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从来没有执行过。纪委每年春节后登记收受红包礼金情况,我只是象征性地登记一点。”尽管只是极少数,却折射出不少人对这一制度“躲猫猫”的心态。有明文规定的报告制度,还避重就轻、敷衍了事,哪怕是“1平方米”,也是触碰到了纪律和规矩的高压线。
去年,对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实,比例由3%至5%扩大到10%,全年共抽查副处级以上干部43.92万人,近4000人因之无法提拔,可说是规定从“纸面”到“地面”的落实。河北省怀来县原县长李玉清,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原因,被依法罢免。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报告时,只填写两套房产,却被核实出12套。这样的抽查核实,既能发现腐败线索,也能对腐败行为形成震慑,确确实实让“申报制度真正长出了‘牙齿’”。
2014年,全国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已经远远超过百万。有专家用4个字总结了中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的特点:广、全、实、严。大范围抽查,动真格问责,也在一个侧面印证了这样的特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的“大数据”,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是一项基础性工程,在反腐败斗争中正可发挥更重要作用。
经过3年多强力的打虎拍蝇,反腐败已经进入了一个攻坚期、深水区。在这一阶段,让反腐败走入制度化的轨道,是必然的选择。从申报、抽查到问责,这样的“三部曲”,也可看出反腐的制度链条正在环环咬合。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改革方法论中,注重协同性、耦合性,是一个重要内容。而反腐败的各项制度,同样也需要有“协同”、有“耦合”,进行更精准的节奏把握、更有力的流程控制。比如,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中,“能上能下”的规定与个人事项报告结合起来,应能更好地优进劣退;比如,在巡视制度中,对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进行抽查,可以进一步提高巡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度反腐,需要打出更多这样的“组合拳”,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国以贤兴,政以才治,为政之要惟在用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和抽查核实,可以防微杜渐,让更多人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勤勤恳恳做事,涵养和保持山清水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