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初期,我们党虽然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实际经验,对党内民主生活尚未给予足够重视。作为我们党早期的主要负责人,陈独秀的家长作风就比较严重。曾任我党早期中组部部长的周恩来一针见血地指出:“从前组织上有一种‘家长制’的形式,党员群众对于党部,下级机关对于上级,只有机械的服从,而无活泼的党的生活。”有鉴于此,我们党在大革命失败后开始关注如何有效扩大党内民主生活的问题,并逐渐探索出一些好的做法,提出一些好的思想。
1928年,周恩来在谈到如何贯彻党的六大决议时,特别提出:“各级党部都要尽可能地讨论一切党的政治问题,引导每个同志都尽量发表对于政治问题的意见。”“所谓支部生活,并不是仅仅开会听政治报告、交纳党费就算完事,最要紧的是讨论当地的政治问题、工作问题”。
1929年,中央在给鄂东北特委的指示信中,就如何“实行党内的民主与集中”作出批示,特别指出:“我们党内过去缺乏民主的精神,造成了许多组织上的缺点。所以现在各级党部在可能的范围内,都要尽量地扩大党内民主……各级委员会的工作,不应由书记或主席包办,应经过大多数委员的共同讨论。”同年,古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提出,要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特别强调要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方法,解决党内矛盾。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允许争论,但争论要限于党内,对党委或同志的批评应当在党的会议上提出。这种做法与第三次“左”倾路线着重组织处分、“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做法截然不同,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开拓性的意义。(王为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