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任何峰
原任职务:浙江省水利厅建设处副处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7月16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法院判处任何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9万元。
犯罪事实:2009年3月至2012年春节前,任何峰利用职务之便,为一些水利企业在企业资质审查、安全生产条件评审、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合计人民币27.3万元。
错误从小到大
【忏悔】参加工作之初,我也曾对自己严格要求,要求自己踏实工作,努力进取,清正廉洁。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开始利用职务之便,为一些水利企业在企业资质审查、安全生产条件评审、工程招投标等方面提供便利,从收受香烟开始,发展到收受购物卡和现金。
2009年至2011年春节前,在与某水利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交往时,我多次收受王某送的中华香烟共6条。2011年8月和2012年春节前,王某又分别送给我3万元和2万元购物卡。
2010年2月,王某来到我的办公室,将一个装有12万元现金的档案袋放在我的办公桌上,说是感谢我,之后迅速离开了。我曾经两次打电话催王某将钱拿回,但他没来,于是,我就把这12万元现金留在了我的办公室。
【笔者旁白】任何峰在与水利企业老板交往过程中,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从接受香烟开始,到收受大额购物卡,直至后来收取大额现金,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另据任何峰交代,从2010年5月至2012年春节前,其还在工程招投标、安全生产条件评审环节,收受徐某贿送的购物卡1.3万元和现金9万元。
只追求享受
【忏悔】这段日子,我一直在反思,是什么原因使我走到今天这一步。我觉得,首先是人生观发生扭曲。2001年10月,我到浙江省水利厅建设处工作,在担任建设处副处长后,我的人生观明显发生扭曲,认为人生应该享受生活,忘记了还要体验生活、创造生活,导致只追求享受。我不自觉地与别人比生活质量高低,总是这山看着那山高,从而明显多了浮躁情绪,少了踏实干事的想法,最后也就敢于冒着高风险收受他人贿送的现金、礼券了。
其次,廉洁意识不强。随着工作管理范围和管理职权不断扩大,我渐渐地从为人民服务转变为为金钱服务。另外,法制观念淡薄,错误地认为收受香烟、购物卡不是违法行为,甚至认为小钱是可以拿的。常言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我有今天的结果,完全是日积月累的表现,也是不遵纪守法的结果。
【笔者旁白】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再也关不上了。面对物欲横流的世界,任何峰的浮躁、攀比、贪婪、不满等心理逐渐泛滥成灾,慢慢地,他打开了自己欲望的闸门。在诱惑面前,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心理上滋生出“向老板靠拢”的想法,并逐渐开始追求生活上的享受,以致防线渐渐决堤。
并非心安理得
【忏悔】2010年、2011年这两年,是我的儿子患急性淋巴白血病治疗的关键期,我们常年不断往返于杭州、上海两地,需要花费大量费用。另外,女儿又刚刚出生,所以,我把金钱看得比较重。
因此,当王某将12万元现金送到我的办公室后,我下班时把这些钱带回了家,与妻子商量是否能要这笔钱。妻子说,家里花销再大,也不能收受人家的钱。于是,第二天上班时,我又将这12万元现金带回了办公室,我曾经给王某打过两次电话,催促他把钱取走,但他没来。之后我没有采取更积极主动的措施,导致12万元现金一直放在我办公室的玻璃柜内。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忘记了这笔现金的存在。直到检察官搜查我办公室时,才发现了这笔钱。由于杭州气候潮湿,这个时候,这笔钱已经发生了霉变。
【笔者旁白】观察任何峰的犯罪心理,别人送给其12万元现金,他有过心动,但并非心安理得、坦然接受,他也害怕受到法律的追究与制裁,所以他犹豫了。也许他曾想过要把钱退还,但最后还是把这12万元现金留在了办公室。在退与不退之间,他很纠结。
后悔已经晚了
【忏悔】从水利厅建设处副处长沦为一名罪犯,我深深地自责、内疚。我的犯罪行为不仅导致自己身败名裂,更导致原本十分和睦、美好的家庭受到伤害,尤其是想到对患病的儿子和不满周岁的女儿幼小心灵的影响和伤害,我痛不欲生。
虽然现在后悔已经晚了,但我不会一蹶不振,我知道从哪里摔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所以,我一定认真改造,积极自新,争取早日出狱,以一个合格守法的公民回报社会。
【笔者旁白】想到自己的人生毁于贪念,想到心爱的家人因一己之私备受伤害,想到家人背负的沉重思想包袱和精神压力,任何峰的忏悔真实且让人痛心。希望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在面对诱惑时,一定要多想想亲人,一定要多想想落马贪官的下场,依法用好手中的权力,远离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