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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媛媛:为者常成 行者常至
2022-03-03 09:01: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这个高挑清瘦、戴着眼镜的女检察官,看似文弱却内心坚定,在工作面前更是一往无前。如今她已经在刑事检察岗位上深耕十三载,仍保持着刚工作时的那股拼劲和激情,办理了上千起案件,无一错案,面对疑难复杂案件锲而不舍,她就是朱媛媛。

  “凿井”汲养分

  “凿井者,起于三寸之坎,以就万仞之深”,这是朱媛媛的座右铭,她将办案比作“凿井”。

  2009年8月,朱媛媛进入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工作,作为新人的她,感受到胸口的检徽、身上的检察制服带来的是沉甸甸的责任。想要当好一名检察官,必须每一次“凿井”都脚踏实地、笃行实干,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提升办案素养、积累办案经验,并不断反思总结,最终才能成就万仞深井。

  工作不久,她就独立办理一起历时十余年、辗转多个账户的多人贪污、挪用公款案。在调取原始账册材料后,她发现自己怎么看都看不明白。朱媛媛暗自下定决心要啃下这个硬骨头。于是,她一边在下班后自学各种财务知识,一边对案件的账务情况进行梳理,渐渐地对一些账目的审查感到得心应手了。最终,账目查清了,案件得以准确定性并起诉至法院。

  2016年她办理了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太湖垃圾跨省倾倒案中的渎职案,面对拒不供述的嫌疑人,她坚持以客观证据为基础,结合言辞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并在庭审中有力指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苏州市公诉人业务竞赛中,朱媛媛经过笔试初赛顺利进入复赛,“我不以辩论见长,面对大型竞赛我也怵啊,但是作为团队的一分子,我怎么能往后缩呢!”为了能在辩论复赛中取得好成绩,她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复习刑法基础理论知识,同时与团队成员通过实战练习提升辩论水平。最终,他们取得了团体第三名的好成绩。

  “逆境”显担当

  看起来温婉娴静的朱媛媛,办起案来却是雷厉风行。平时,她穿梭在看守所、检察院、法院之间,脚下生风,步履如飞。可这样一个风风火火的人,也有“走不了路”的一天。

  2018年6月的一天,朱媛媛和同事一起出门去法院开庭,边走边看案卷的她被自动感应门轧伤了右脚。她忍着疼痛,安排好当天的开庭事宜后才去医院。经检查,右脚趾骨折,医生建议手术取出碎骨住院治疗,还没等医生把话说完,她就提出“办案系统里还有案件没处理,歇不下来”,在她的再三坚持下,医生同意捆绑石膏两个月保守治疗。

  包扎缝合、石膏固定后,她直接回到工作岗位。单位的领导、同事都建议她回家休养一段时间,但是她笑着婉拒:“保守治疗就是为了不被困在医院。最近案子多,我要尽到自己的责任。”

  走廊里那个高挑清瘦的身影不见了,摇着轮椅轻巧拐弯、拄着拐杖继续出庭、动不动就加个班的她成为单位一道独特的风景。七八月份的天气潮湿闷热,被石膏裹住的右脚十分不适,长期伏案工作,腰酸背疼加上脚肿……但她乐观地安慰自己:“没事儿,熬一熬就过去了。”

  “极致”是追求

  2019年初,吴中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全区首例涉黑专案,案件疑难复杂、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组织人数众多,而且该案受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高度关注,并由省扫黑办督办。朱媛媛正是这起案件的承办人。

  案件前期侦查显示,徐某某以经营的果园为根据地,多次组织实施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索债,他组织成员到村干部儿子婚宴现场持刀殴打他人,让成员到村干部家门前摆放花圈、抛撒冥币;甚至指使组织成员挖掘他人亲属坟墓,并丢弃骨灰盒……在讯问中,徐某某及其同伙已形成攻守同盟,难以获得口供。证据是案件的基础,朱媛媛与办案组的同事反复梳理卷宗,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补证提纲19份200余条。

  同时,朱媛媛不满足于“就案办案”,根据移送的线索,她与办案组成员还挖出了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张某某。这个案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苏首例因检察机关移送线索而最终成案的“保护伞”案件。

  最终,该案主犯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办案中还全面落实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达到了组织成员当庭指证首要分子的庭审效果。

  这个案件是朱媛媛从检13年来花最多精力办理的一起案件。200多本卷宗,3个月实质性提前介入、2.3万字起诉书、70万字审查报告……在案件总结会上检察长陈飞说的这句话让朱媛媛深有感触:“这样的案件不是每个公诉人都能遇到的,一辈子能遇上一件都很难得,经历它,本身就是一种成长。”

  “小案”连民心

  “小案看似不起眼,办的也是别人的人生。”朱媛媛说。

  2020年10月13日,一起盗窃案移送审查起诉,这是一起“迷你”案件,嫌疑人邵某一共盗窃4次,总金额608元,偷的都是外卖,其中两次是酸菜鱼。这种情节的案件一般会作不起诉处理,但是案卷中的一个细节却令承办该案的检察官皱起了眉头。

  原来,嫌疑人曾于2012年因盗窃被判刑4年,在有前科的情况下再次盗窃,可能构成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对此类嫌疑人之前从来没有相对不起诉。听了案情汇报后,作为部门负责人的朱媛媛认为案件不能作简单处理,必须综合考虑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果该嫌疑人构成累犯,是否还能不起诉?承办人仍有所顾虑。朱媛媛提出:“法不容情,但法理不外乎人情。如果不是生活确有困难,谁会将手伸向外卖?”

  在与承办人反复讨论后,朱媛媛确定了案件的办理思路。根据嫌疑人供述,因疫情影响,他失业且身无分文,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只能靠偷外卖维生。在商请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后发现,案发时嫌疑人的支付宝、微信和银行卡余额均为零,家中还有老父亲需要赡养。案件在提交检委会讨论后,最终采纳承办部门的意见,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个案件获得很多网友的点赞,并被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后来邵某专门打来电话,说他现在已经找到了工作,一定改过自新,迎接新生活。朱媛媛说:“这就是释放司法善意最好的回馈。”

  “小案”不如大案那样轰轰烈烈,但是每一个案件办的都是民心。

  工作和生活总是充满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对待工作,她尽心尽责,对待生活,她积极乐观。“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朱媛媛坚信,犹豫徘徊必将一事无成,只有坚持做下去才能成功,也只有努力奔跑才能到达目的地。(罗芊、王梦轩)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