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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淮安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取得了哪些成效?
2020-04-21 09:33:00  来源:淮安市检察院

  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在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赋予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自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在全市部署了《守护野生动物资源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同时,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野生动物资源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7件,立案15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力争实现公益诉讼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方面,突出办案重点,依法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其民事责任,加大违法犯罪成本,维护公共利益。清江浦区检察院对董某非法狩猎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失费用;另一方面,充分尊重行政机关在维护公共利益第一顺位的地位和作用,主动加强与行政、司法机关的协调沟通,审慎妥善处理疫情期间涉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线索,严格执行第一时间通报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处理的基本原则,既以问题为导向,更以解决问题为主导,重在强化联合执法。淮安检察在案件办理中发现不法分子违规利用快递寄递活体动物、野生动物行为后,第一时间以诉前建议的方式将违法行为线索通报市邮政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及时对违规快递企业作出查处决定,并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8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在全市形成守护寄递安全,野生动物资源以及公共卫生安全合力,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