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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检察 提升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
2024-03-07 10:08: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国内首部聚焦“正当防卫”议题的法治题材影片《第二十条》在春节档热映的同时,再一次将检察工作和检察官职业形象向社会大众进行了生动展示。

  2月29日,随着淮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葛蕾依法出庭支持公诉,一起犯罪嫌疑人在外潜逃30年之久的故意伤害案件在盱眙县法院开庭审理,同时拉开了淮安市检察机关“2024出庭公诉能力建设年”系列活动序幕。

  出庭支持公诉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不仅检察官高质效履职办案的重要环节,更是充分展现检察机关业务水平和职业形象的重要窗口。

  为切实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淮安市检察机关决定在今年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出庭公诉能力建设”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能力,更好地守护社会安全,让每一名群众感受“至淮则安”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庭审中,公诉人围绕犯罪构成、主观故意等,积极开展了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和法庭答辩等工作,并就案件诉讼时效、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等焦点问题,科学、精准使用掌握的事实,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实时开展辩论说理,有力提升了庭审指控效果。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同时,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公诉人结合案件、被告人家庭情况对被告人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和法庭教育,努力提升案件办理社会效果。

  鉴于该案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责任,曾在外潜逃30年之久,为保证案件办理质效,在开庭前案件办理过程中,淮安市检察院针对性加强两级院联动,市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葛蕾专门带队对案件证据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认真分析和模拟庭审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因素,积极做好庭审预案、讯问提纲、示证提纲等准备,为履行依法指控职能和提升办案人员出庭能力做好工作。

  公检法三部门携手接续开展释法说理,督促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最终促使犯罪嫌疑人开庭前认罪悔罪,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马强、张家兴)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