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从高某家中扣押到的作案工具和原材料。
从网上采购元器件,自行生产具有隐蔽录像、拍照、存储功能的微型摄像头,并伪装成纽扣、玩具、咖啡杯等予以出售。近日,经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家住湖南省宁乡市的高某一直从事安防工作,经常给客户焊接、拆卸监控摄像头,平时也会私下接一些电路方面的手工活补贴家用。2021年9月的一天,高某的一位QQ好友询问他能否提供用于作弊的微型偷拍摄像头。虽然告知好友没有现成的设备,但高某认为凭借自己的技术制作这种窃照装置不是难事,于是动起了自制微型摄像头牟利的歪脑筋。
高某从不同的网店购买了摄像头元件或零部件,经过改装,很快便制成了一个带有偷拍功能的纽扣。他把纽扣缝在自己的衣服上,随后在手机上下载配套App,打开电脑开始浏览文件,很快便传来了画面,这意味着第一个窃照设备制作成功了。
高某信心大振,开始批量改装摄像头在网上售卖。为了规避监管,高某还专门开发了销售网站,隐匿了敏感词汇,在朋友圈、QQ以及贴吧上宣传。后来,不断有客户找高某购买摄像头,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高某“潜心研究”伪装技术,改良制作工艺,除了将摄像头隐藏在衣服纽扣中,还将摄像头隐藏在插排插孔、充电宝、手提包配饰、口罩、玩具熊、咖啡杯把手等物件中。因制作成本、原材料不同,每个窃照设备售价也不一样,约在400元至1000元之间。除了直接出售,高某还在客户中发展下线代理,准备将生意越做越大。
2022年5月,家住淮安市清江浦区的王先生在浏览网页时看到一则广告,上面写着可以提供通过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神器”。王先生正苦恼于自己科目一考了几次都没有通过,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联系了卖家,隔天便通过快递收到一只口罩,口罩里面嵌着一个比小拇指指甲盖还小的微型摄像头。按照说明书的操作提示,王先生发现摄像头具有远程监控、录像功能,可以将实时录制的画面通过App传递给其他人。所谓的科目一“神器”其实就是个偷拍工具,王先生意识到这个行为可能违法,于是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很快将高某抓获,并从高某的住处扣押了3件微型摄像器材,还查获了待改装的口罩、摄像头、充电器等作案原材料和工具,整整8个纸箱。经鉴定,这些微型摄像器材均为窃照专用器材。
清江浦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目前收集到的证据仅能证明高某的销售金额为2000余元,为其真实销售金额的冰山一角。为查清犯罪事实,精准定罪量刑,办案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以快递单号为突破口,结合微信、支付宝等交易记录,寻找下线收购人员,补充销售数量和金额等证据。最终查明,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高某网购原材料,改装、组装具有隐蔽录像、拍照、存储功能的微型摄像器材,并伪装成纽扣、咖啡杯把手等外观后,通过网络对外销售303件,销售金额28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5万余元。
今年1月21日,清江浦区检察院对高某以涉嫌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高某退赔了5万余元的非法获利。(管莹、张珍、林思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