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银行卡是因为涉嫌洗钱犯罪被冻结,彭某、张某取钱心切,试图将银行卡中的赃款取出,主动到公安局要求解冻银行卡,结果两人自投罗网,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7月1日,贵州省清镇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彭某、张某。
长期以来,彭某一直帮助上线寻找银行卡用于洗钱犯罪。5月23日,彭某经中间人介绍认识了张某,让张某提供银行卡用于收款和取现,并承诺每收到1万元并取现便给其好处费600元。张某见有利可图,便将自己的银行卡和身份证提供给彭某,彭某当即将银行卡和身份证拍照发给上线。
很快,张某的银行卡收到了一笔大额进账,彭某带着张某到清镇市某银行取款,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其银行卡已被风控冻结,需要到公安机关开具证明,解冻后才能取现。二人随后又到该银行卡的开户行取款,被告知同样的内容。5月24日,彭某带着张某来到贵阳市南明区某银行取钱,仍未取到。5月29日,两人抱着侥幸心理再次来到开户行,银行工作人员再次告知需要到公安机关开具证明,两人取款心切,决定冒险到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当日,张某、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两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6月27日,公安机关提请清镇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彭某、张某。该院经审查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丁艳红、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