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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救火一样救助危境婴孩
2020-12-14 15:22:00  来源:检察日报

  一名4个月大的女婴先后两次坠楼,澎湃新闻12月8日发布的这则消息让人揪心。4个月的女婴何其脆弱,两次坠楼又何其无辜,难怪网友跟评“孩子太惨了”“心疼宝宝”。但心疼之余,相信每一名善良公民都会追问:为什么女婴会一再坠楼?如何帮孩子逃脱这种可怕的厄运?

  报道显示,女婴出生后五六天左右,就发生过一次坠楼。一个出生仅五六天的孩子,毫无行动能力,除了人为的“被坠楼”,实在找不出更好的解释。公众自然会追问,这个女婴到底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家庭中?对此,从报道中披露的一些细节可见端倪。其一,女婴第二次坠楼后,女婴父亲不仅拒绝治疗,有关工作人员两次带着女婴到医院检查治疗,均被这个父亲带回家中。其二,经工作人员反复做工作,女婴的母亲被送往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住院治疗。一个狠心的父亲,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一个首次坠楼后依然由这对父母照管的婴儿,怎能阻止发生第二次坠楼事件?再残忍地做一次推测,如果女婴第二次坠楼后,依然在这样的父母控制下生活,谁能保证不发生第三次?

  孩子是脆弱的。各方共同发力,尽最大可能保障孩子的安全,早已是社会共识。据报道,自第二次女婴坠楼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11月30日中午,石家庄市桥西区某小区女婴坠落事件发生后,当日下午即由所辖友谊街道办事处牵头成立专班,每日到其家中看望,督促治疗,并全力以赴开展救治。此外,当地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居委会以及妇联等部门均已介入帮扶,孩子的监护权问题也会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多方参与自然是好事,但正如有关方面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所说的,具体抚养问题涉及到法律方面的监护权问题,需要做进一步沟通。

  调查、协商甚至诉讼,都是需要时间的,但孩子的安全不能等。4个月大的女婴先后两次坠楼,足以反映在第一次坠楼后,孩子的安全没有引起关注,更谈不上摆脱危险境遇。跳出个案来说,几个月大的婴儿坠楼,早已超出了家庭私事的范畴,公权力可以毫不犹豫地依法介入。进一步说,对于这种奇葩事情,有关部门应该有特别的应对机制。类似婴儿坠楼之类的事件发生后,深入全面的调查、监护权重新确定、无良家长的惩罚帮教等等,都可以按部就班地来,但是孩子的安全问题不能按部就班地去解决。正所谓救人如救火,对于毫无自保能力的婴儿来说,确保孩子安全不但应该被放在第一位,而且应该特事特办,强力介入直接处理,就像消防队员救火一样,不能等,不能慢。

  构建这样的一种“救火”机制,离不开基层群众、社区工作人员的快速反馈,离不开地方政府、公安、民政、未成年人保护团体、社会救助组织的快速介入和形成决策。也许有人会认为这种多人、多部门、多环节的协商决策机制,会陷入“九龙治水”的低效决策怪圈。但是在信息时代,一切沟通都可以达到及时性、扁平化,只要真正把孩子的安全当作头等大事,确保孩子安全的绿色通道完全可以瞬时开启。有了这样的机制,才能更有效防范类似悲剧再次发生。(郑博超)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