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点多,在人迹罕至的树林里,一伙人分工合作,熟练搭建起窝棚,布置好赌博用品,打造出一个临时赌场,用专车接来参赌人员……直至凌晨三四点赌局结束,他们再迅速拆掉赌场,现场几乎不留任何痕迹。他们像是赌场的“物业经理人”,自己不直接参与开设赌场,却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专业化”“一条龙”的便捷服务。
2023年5月初,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发现,以郭某为首的团伙多次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某街道的树林里开设地下赌档,召集赌博人员以“斗牛”方式进行赌博,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6月15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查,2023年5月初,曾多次因赌博被公安机关罚款、曾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实刑的郭某,有了重操旧业再开赌局牟利的想法。顾忌自己有前科劣迹,为规避风险,他经多方打听找到了有经验的彭某,两人决定合作。郭某作为“档主”,召集赌博人员参赌即可抽头获利,且不论获利每场向彭某支付四五千元的劳务费。
彭某效仿正规公司,招募了一支相对固定的“专业团队”。在2023年5月9日至6月8日期间,他们专门承包赌场外围事务,包括赌场选址、搭建窝棚、摆设桌椅、拉线通电、专车接送赌客、设岗望风放哨等。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彭某等人的车内扣押了铁锹、钢管、篷布、灯泡、折叠桌、塑料凳、蓄电池、电风扇、对讲机等物品。犯罪嫌疑人指认的现场均为苗圃树林。
黄某是彭某找来专门负责临时搭建赌场工作的。他租借了面包车和搭建器材,还应彭某要求购买了一个手持金属探测仪。每次开赌前,彭某先向郭某确认开档时间和具体选址,再通知黄某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搭建窝棚。
通常在晚上十点多,黄某开着载有搭建器材的面包车到达现场,彭某与其哥哥也同时到达,协助黄某卸货、搭棚。等一切布置调试妥当,黄某按彭某要求把定位发给负责放哨的同伙,然后就到车上休息待命直至赌博结束,偶尔中途会按彭某吩咐去附近的加油站买饮料等。
放哨的同伙一到,彭某便逐个发放对讲机,在赌场周边的路口或桥头或河边,布排好每个站岗望风的哨卡。当有赌客进来或有不明身份人靠近时,哨卡通过对讲机告知彭某。彭某还安排一个哨卡用探测仪给每位进入赌档的人进行周身扫描,以防有人夹带探头之类的东西入场。
帐篷搭好,郭某即到达现场,亲自布置麻将牌、骰子等赌具。半小时之内,郭某事先联系好的赌客就会被彭某安排的专车陆续接到赌场。如遇雨天,考虑到树林的地面泥泞,他们还会在接送的车上为赌客准备好鞋套。赌场内,除了郭某和赌客外,郭某哥哥负责赌档里放水、卖香烟、发饮料、联系赌客等事宜。赌场外,所有人都听从彭某的统一指挥。
凌晨三点左右,赌局结束,彭某等人协助黄某拆除窝棚,负责开车的人则将赌客分别送至接送地点,后再返回。待现场清理完毕,大家聚在一起,彭某从郭某给的四五千元劳务费中拿出部分,按不同工种给每人发放300元至500元不等的工钱。
经审查查明,郭某伙同彭某等人一个月内先后开设赌场6场次,赌资数额累计达26万余元,抽头渔利共计2.9万元。
彭某等人原以为是帮助郭某开设赌场,而非直接开设赌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而事实上,郭某之所以能如此高频率地开设赌局,离不开彭某等人的“职业化”操作。
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彭某等9人应以郭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2023年10月12日,该院对10名犯罪嫌疑人均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上述10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拘役两个月十五日,各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部分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