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基层检察需调整队伍适应改革需要
2019-01-24 10:02: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孙永上 徐子迪

  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员额制改革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基层检察院需要重整旗鼓、调整队伍,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能,从而更好地适应改革需要。

  调整人员配置,解决好“分工”问题。辅助人员是基层检察工作中的重要角色,其不仅要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同时还要担任内勤工作,经常顾此失彼,难以很好地开展工作。在基层检察院中辅助人员人数极其有限,每个部门只能配置一到两人,甚至没有。因此,在双重改革的背景下,增加辅助人员比例显得尤为迫切。此外,在人员招录方面要有针对性,缺司法办案人员就招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律专业人员,缺文秘就招文秘相关专业人员,对症下药,在优化人员配置的同时也可以减少后期培训成本。

  改变培训方式,解决好“学习”问题。第一是要改变传统的“大杂烩”式的培训方式,要按照各个部门的业务种类和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参加培训。第二是外出培训不能局限于少数人,既要考虑到培训的针对性,又要考虑到培训的普遍性,争取让全院干警都能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第三是要加强培训的实用性,“上面随便讲讲、下面大概听听”的情况有待改善,讲课者要认真准备,授人以渔,听课者要认真听讲,融会贯通。外出培训时暂时离开了工作岗位,但这并不意味着放松休息,参加培训人员要珍惜机会,提升自我。

  制定轮岗方案,解决好“能力”问题。单位内部的岗位轮换能够培养出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并且无需耗费额外的培训经费和时间。基层检察院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等综合部门,以及公诉科、侦监科等业务部门,内部的岗位轮换既能提升干警的文字、社交等综合能力,又能增强业务水平,扩大知识面,全面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加强思想教育,解决好“心态”问题。思想文化建设是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要做好干警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疏通心理障碍,让所有检察干警能够清晰地认识到当前形势,并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