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被刑罚后再次非法行医如何定性?
2019-03-18 12:20: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索兴阳

  【案情】周曾因非法行医,分别于2012年8月、2013年5月两次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后又因犯非法行医罪,于2016年7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18年5月的一天,周某再次因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评析】关于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周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周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就本案而言,周某曾因两次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后再次非法行医被刑事处罚,已经被法律评价为犯罪行为,现再次非法行医,足以说明周某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更大,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对周某定罪处罚,相反若要求周某再重新受到两次行政处罚,亦有放纵犯罪嫌疑,不利于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