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成强
赣榆区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以司法为民理念做好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工作。通过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使检察办案过程成为落实司法为民、维护群众权益的过程。
一是注重探索实践,建立和解为主轻伤害案件办理模式。近几年来,赣榆区检察院牵头公检法司四家单位就轻伤害案件办理联合签发实施办法,统一执法尺度。并建立轻伤害办案团队,同时依托院“建国调解工作室”做好检调对接工作,该团队入选省院重点培育的特色专业化办案团队。2019年,该院成立由入额院领导加2名检察官助理组成的检察长办案组,并嵌入到轻伤害专业化办案团队中,经和解轻伤害案件的不捕率、不诉率均超50%。该团队获评省十佳专业化团队。结合办案实际,创新建立赔偿保证金制度,既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防止变相讹诈、以赔代刑以及绑架要挟公检法等情况的发生。
二是注重矛盾化解,建立多元融合轻微刑事案件调解模式。依托该院“江苏省金牌调解工作室”——建国调解工作室,成立检调对接工作组。工作室自2016年6月成立以来,调解成功率达98.5%,所办案件无一后悔反悔,无一上访信访,无一上诉申诉,为社会治理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同时,强化方法创新,探索检察“枫桥经验”。在检调对接中探索出“三五调解工作法”,即构建“联合调处、风险评估、心理疏导、跟踪回访、帮扶救助”五项机制,推行“耐心细致重倾听、公心公正重说理、换心换位重沟通、诚心诚意重化解、尽心尽责重回访”五个步骤,注重与“承办检察官辅调、办案律师助调、当事人亲属劝调、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现场监调、青年干警参与跟班学调”五方结合,探索出符合检察工作实际的“枫桥经验”。
三是注重案件质效,追求“案结事了人和”三统一效果。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适用率。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该院最大程度地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对于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认赔,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积极履行的,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通过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认罪认罚,大部分案件在检察环节不捕不诉,提高了司法效率,实现了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