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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原油”投资法律属性浅谈
2021-01-07 09:12: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所谓“纸原油”,也称“账户原油”、“原油宝”等。2020年5月,由于美国WTI原油当月期货合约盘中最低跌至-40.3美元/桶,国内部分“纸原油”投资者亏损较大,该事件将“纸原油”投资推上了风口浪尖。那么,“纸原油”究竟是什么?有哪些法律特征呢?

  首先,不少投资者认为投资“纸原油”就是投资原油期货。两者是一回事吗?简而言之,期货投资就是投资者在法定期货交易场所买卖期货合约的行为。期货合约是一种可交易的标准化合约,体现的是买卖合同关系。根据笔者所查看的银行和客户签订的“纸原油”投资交易协议,“纸原油”被定义为,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只记份额不提取实物原油的投资产品。因此,“纸原油”交易的是“原油份额”。“原油份额”在形式上表现为账户数据,并不是真实的原油。

  其次,银行从事的也并非类似证券、期货公司那样的经纪业务。部分银行在投资协议中明确约定自己为“做市商”,也有银行约定“不收取手续费”。此外,还有银行与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CME Group)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合作关系仅限于授权银行使用相关市场数据和结算价格。因此,“纸原油”投资不是期货投资。

  最后,“纸原油”属于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吗?对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纸原油”不符合银行理财产品的定义。此外,在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身上一般不会发生类似“穿仓”投资风险。

  笔者认为,“纸原油”实质是一种新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可适用《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同时,《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属于“特殊法”,交易各方也必须遵守。最后,笔者建议国家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对“纸原油”等类似金融产品进行研究,明确法律身份,以便将其纳入具体监管法律法规中,既有效防控新型金融产品风险,又保护了金融创新。

  (姚辉)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