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222件300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03件264人,不捕49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050件1726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924件1313人,决定不起诉238人,在依法开展不起诉工作的同时,检察机关适用公开听证等方式推动释法说理工作逐步加强,7至9月,对拟不起诉案件开展听证48件次。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4件,对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同期审结4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4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6人次。
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假暂”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监督意见3人,同期已纠正3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共提出书面纠正监督意见37件,同期已纠正37件。针对监外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6人,同期已纠正7人。对财产刑执行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8件,同期已纠正27件。共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0件,已采纳69件。
共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2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 对民事审判提出检察建议4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4件,支持起诉77件。
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件,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针对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9件,在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件。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95件,共立案91件,提起诉讼5件,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100.00%。
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信访方式明显变化,信访形势保持稳定,司法救助案件稳中有升,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司法救助120件,实际救助人数1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