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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黑手”,驱散成长路上阴霾
2025-04-17 09:38:00  来源:检察日报

  梁艳 龙世冬

  近日,四川省盐边县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第5次敲响了小怡(化名,11周岁)的家门。门打开的瞬间,小怡脸上展露的笑容让检察官心中的石头落了地。

  就在不久前,小怡还深陷黑暗泥沼之中。小怡的童年因父母的离异而几多坎坷,之后,小怡的母亲陈某带着她和杨某重组家庭,小怡的哥哥(已成年)则自己独立生活。小怡本以为可以再次感受家庭的温暖,却没想到继父杨某成为自己噩梦般的存在。

  2023年6月的一天,杨某对小怡实施了奸淫行为。此后,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杨某在陈某酒醉或外出务工期间,多次对小怡进行猥亵。令人痛心的是,陈某不仅对小怡长期遭受的性侵害毫无察觉,还将小怡因此出现的厌家、厌学、时常哭泣、不愿其外出务工等异常表现,仅仅当作是小怡进入青春期闹脾气。直到2023年12月下旬,不堪折磨的小怡终于鼓起勇气,向哥哥哭诉了自己的遭遇,并在哥哥的帮助下报案。

  依法介入该案后,盐边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在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区一次性完成对小怡的询问、身体检查等,避免因反复询问、检查唤起小怡的痛苦记忆,从而对其造成二次伤害。2024年3月,该院以杨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以强奸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办案中,检察官发现小怡出现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同时她的家庭监护也存在严重问题。检察机关立即联合盐边县妇联聘请专业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小怡及其家庭开展全面评估,深入剖析其受害原因,分析其家庭结构、监护状况以及心理创伤程度等,为其制定心理康复计划,为陈某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

  针对陈某对小怡关爱不够、监护不力的问题,检察机关联合妇联、法院先后向陈某送达《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她深刻反思监护中存在的问题,并定期对陈某进行回访评估,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对陈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传授她正确的教育方式和沟通技巧,帮助她学会如何修复家庭关系,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此外,检察机关发动与小怡互动密切的哥哥参与到救助行动中,共同帮助小怡重构和谐温暖的家庭氛围。针对陈某平时存在醉酒等影响监护的不良生活习惯,检察机关联合居民委员会选派责任心强、耐心细致的社区工作者,以每周上门走访的方式督促其改变,帮助其树立良好的生活习惯。经过累计20余次的心理疏导、走访帮教、指导教育,以及持续不断的跟踪监督和回访评估,小怡的家庭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小怡的情绪逐渐稳定平和,生活和学习也重新步入正轨。

  在对小怡母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过程中,盐边县检察院充分认识到部门联动发力、引入专业力量、形成长效机制的重要性,遂联合妇联探索成立了12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实现县域内乡(镇)全覆盖,形成“关爱帮助+训诫督促+排查预防”一站式家庭教育指导机制。自2024年5月以来,12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已对42个“问题家庭”进行“一对一”结对帮助和指导督促,解答涉家庭教育咨询、权益维护等问题690余人次。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不足的问题,该院联合司法行政、教育、民政、团县委、关工委等部门,常态化开展预防性侵害专题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编辑:朱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