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阅卷的理念
秉持客观公正。一是防止先入为主。所有事实认定和审查结论都应当建立在证据证明的基础上,不能主观臆断。二是防止有罪推定。不能简单接受侦查指控和提供的证据,轻易否定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和无罪、罪轻证据。三是防止片面归罪,构建从客观到主观的证据证明体系,突出客观性证据的地位作用,不过度倚重口供等言词证据。
务必全面细致。全面审查程序卷和证据卷,全面审查每个证据,全面审查证据细节。例如,对于笔录中的改动部分,不能当成普通的记录错误,其中往往隐藏着重要讯息,可能就是案件争议焦点。
构建案件体系。一是构建故事要素体系,即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情、何故、何物。二是构建要件要素体系,将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转化为证明对象。三是构建证据证明体系。刑事案件的事实可以分为定罪事实、量刑事实、社会危险性事实、涉案财产处置等多个方面,每一项都要有证据证明,且查证属实,排除合理矛盾。
二、阅卷的方法
制作阅卷笔录。要把握好几点:一是化繁为简,通过先通读,再精读,反复阅卷,最终将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融会贯通、形成笔录。二是各有侧重,要把握好阅卷笔录的功能作用,要与案件审查报告有所区分,审查报告侧重于分析判断,阅卷笔录侧重于归纳记录。三是要素齐备,对于重要证据要注明证据出处,对于有疑问的言词证据要记载讯问起止时间、地点、讯问人员、主要变化、变化原因,等等。对于矛盾证据,要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分析。
运用图表方法。对于人员较多、事实复杂的案件,制作图表具有独特的优势。可以将案件发生、发展过程和要素,用最直观、最形象的画图方式展示出来,也可通过表格化的形式将涉案证据予以归纳,防止遗漏重要细节。
善作标签记录。记号笔提醒重要信息,便笺条既能记载重要的证据信息,又能提示证据所在位置,查找快速。
三、阅卷的注意事项
处理好办案与监督的关系。阅卷中很重要的一个步骤就是把不合法、没有用的证据剔除,把瑕疵证据补强,把合法有用的证据留下,并按照指控犯罪的逻辑要求组合好。比如,对同步录音录像要重视但不能盲信。要核查笔录与录像的一致性,是否存在指供诱供、刑讯逼供等情形。即使录音录像与笔录完全一致,也要提高警惕,对于重要细节,务必再次复核。
处理好在卷与在案的关系。在卷证据不等于在案证据。在卷证据可能仅是全案证据的冰山一角,需要我们通过阅卷审查及时发现、沟通和调取,该退回补充侦查的要写清楚补侦提纲,列明补侦事项和理由,并加强沟通,减少二次退查。能够自行补充侦查的,或者需要到现场复核的,可以自己完成,提升办案效率,降低“案-件比”。此外,阅卷不限于纸质卷。
处理好批捕与起诉的关系。在捕诉一体机制下,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阅卷由于承载的职责使命、所处的诉讼阶段不同,在标准和要求上各有侧重,不能混同。审查逮捕阶段对事实证据的要求低于审查起诉,在证明构罪的基础上,更加关注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证据材料的审查,更加注重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
(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