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机关信访工作中,会面对闹访、静坐、暴力冲击等突发事件,司法警察担负着维护机关秩序、保障办案安全的重要使命。如何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是摆在检察院司法警察面前的重要问题。
检察机关突发事件一般分为三类。一是涉检信访类突发事件。近年来涉诉缠访、集体群访呈上升势头,表现为围堵检察机关,采取拉横幅、喊口号、下跪、静坐、喊冤等手段,意在获取过往群众的同情,引起不知实情群众的言论传播,从而达到给检察机关施压、扰乱正常办案工作的目的。二是暴力恐袭类突发事件。故意采取暴力手段,纠集、煽动、聚众暴力抗法,焚毁、爆炸检察机关设施、交通工具、办案设备,围攻殴打检察干警,通过暴力恐怖袭击制造恐怖氛围,达到其非法目的。三是妨害办案类突发事件。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检察干警正常办案,如聚众堵截押解专用车辆,以暴力手段伤害检察干警,劫夺被押解人或被押解人暴力脱逃,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
针对上述三种情况,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应做好三项工作才能更高效地应对检察机关突发事件。
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从根本上改变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现状。法警进出渠道不畅、配置不科学、警力严重不足等问题成为司法警察队伍面临的最直接也是最突出的问题。因此,基层检察机关要对司法警察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引起重视,不断增加人员配置,吸收年轻警力,建设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
构建科学完善的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制定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应做到四点。一要细化,即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按照“类型化预案与一般预案相结合”原则进行细致制定。二要全面,即预案应当明确组织体系、职责、目的、要求,处置程序、原则及具体措施、方法、警力部署与分工、联动机制、纪律要求等内容。三要灵活,在面临与预案对应的突发情况时,以预案为指导,坚持灵活性原则;在处突演练或实战中一旦发现预案缺陷,要及时修正,确保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四要联动,通过与公安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长期的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工作衔接,确保处置突发事件时能迅速联动。
科学训练,提高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要加强思想素质锤炼,通过政治培训对法警的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进行教育,培养法警队伍不怕危险、勇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使干警在思想上正确对待突发事件,树立处突信心,增强处突底气。要加强业务经验传授,邀请具备丰富处突经验的老法警或者公安特警、驻地武警,向年轻法警或新进院法警认真介绍传授处突经验,营造良好的交流探讨氛围,紧贴具体实践和实际需要,加强突发事件的处置与演练,着力提高警务基本技能。大力加强应急训练和演练,以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为重点,增加训练投入,改进训练方法,坚持特殊科目训练与基础科目训练、日常训练与集中训练、组织培训与组织演练、专题研讨与实兵演示、组织指挥训练与专业技能体能训练相结合,大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执法能力和警务保障能力。(姜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