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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使用再无后顾之忧
2021-09-09 15:08:00  来源:检察日报

  “农药管理的各种制度已上墙,我们能扫码填写详细的农药进销记录,政府部门也为我们配备了专用的农药废弃物回收桶,还有企业定期来收购农资包装物……”近日,重庆市大足区检察院开展农药安全专项监督行动“回头看”时,回龙镇一农药经营店的负责人向检察官详细介绍道。

  今年3月,随着春耕生产拉开帷幕,农药的市场需求量上升。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大足区检察院决定开展“助春耕生产、保农药安全”专项监督行动。公益诉讼检察官系统梳理了涉及农药经营、使用的法律法规,查阅了相关典型案例,并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最后形成了科学的巡查方案。

  “由于农药经营分布面广,涉及的门市、流动摊贩多,我们决定采取分队巡查的工作方式。”大足区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龙云介绍。从3月9日开始,该部全体干警兵分三路,对全区27个镇街逐一开展专项巡查。

  “检察院还管理农药安全的事儿?”在巡查过程中,有群众说出了心中的疑问。检察官耐心回答道:“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农药使用规范不规范,既关系着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关系着土壤、水体等生态环境安全……”

  经过一个多月的走访,检察官发现,其中24个镇街的90余家农药经营门市、摊点,分别有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销售农药、未按规定记录备案农药经营数据、销售过期或标识不规范的农药、未落实农药废弃物回收制度等情况,农药溯源管理和农村人居环境存在隐患。

  “保障春耕安全生产刻不容缓,必须边巡查边监督边整改!”龙云介绍,面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检察官一方面释法说理,引导经营者落实农药规范经营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及时将违法情况通报相关行政机关,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月19日,经上级检察机关审批后,大足区检察院向农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镇街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对农药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大普法宣传,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收到检察建议后,农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镇街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15家农药经营者责令整改,开展农药经营、使用集中宣传3次,组织农药经营规范培训2次,升级农药进销登记备案系统,投入202万元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200处、回收专用桶400个,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开展有偿回收,引导农药使用者将包装废弃物交到回收点。

  8月2日至20日,检察官到相关镇街开展“回头看”,确认相关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农药经营、使用更加规范。(李立峰、吴杰)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