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县境内的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下称“麻阳河保护区”),是全国最大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叶猴栖息地。近日,沿河县检察院检察官敖晓云再次来到麻阳河保护区,查看违法占地建筑拆除后补植复绿情况,发现涉案土地上已栽种了树木,不久后这里就能恢复原有风貌。
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杨某、卿某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先后在麻阳河保护区内开办养殖场。麻阳河保护区管理局与二人多次交涉,要求二人拆除无果后,于2021年2月根据与检察机关建立的相关机制,将线索移送至沿河县检察院。
“杨某、卿某某开办的养殖场位于麻阳河保护区的缓冲区,两个养殖场合计600多平方米,还不包括进养殖场道路的占地面积。杨某已经饲养上百头猪,每天会产生大量粪便,但排污设施不完善,只是自己建了化粪池,时间一长排污也是个问题。”经初步核实,该院于2021年3月立案办理。
沿河县检察院通过现场调查、实地走访、查阅书证等方式,查明杨某、卿某某的违法事实。
为精准评估修建养殖场对保护区的危害,沿河县检察院咨询了铜仁学院农林工程与规划学院的专家。专家认为,杨某、卿某某违法建设和养殖的行为,不仅会造成麻阳河保护区内大气、土壤和水体等环境污染,破坏保护区内以黑叶猴为旗舰物种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使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面临严重威胁,而且会增加“人畜共通传染疾病”的传播风险,使得所饲养动物、野生动物和人类之间更容易互相传播疾病。
2021年3月,沿河县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县自然资源局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调查处理涉案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促进麻阳河保护区范围内生物多样性保护。
2021年5月,检察建议回复期满后,该县自然资源局仍没有回复,直到2021年7月才对杨某、卿某某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沿河县检察院跟进监督,发现涉案养殖场并未拆除,公共利益持续受损。2021年9月,沿河县检察院向德江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虽然提起了诉讼,但我的心情并未放松,行政机关和当事人整改态度不积极。即使最后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也还是要面临执行的问题。”承办检察官意识到,只有深入了解杨某、卿某某的诉求,才能推动问题解决。
经向杨某、卿某某释法说理,检察官了解到他们希望通过发展养殖业勤劳致富,现在好不容易建好养殖场却面临拆迁,所以比较抵触。
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生态环境要保护,村民的发展意愿也要尽量满足。沿河县检察院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当地政府同意支持杨某、卿某某转产,发展茶油、养蜂等产业,增加经济收入。
2021年11月,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责令沿河县自然资源局对杨某、卿某某违法占用土地修建养殖场和附属便道的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随后,沿河县自然资源局拆除违章建筑并清除了建筑垃圾。2022年11月,沿河县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发现涉案养殖场和附属便道设施虽已拆除,但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尚未修复,遂督促该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生态环境修复方案,于2023年3月完成生态修复。
“保护区内是否还存在其他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如何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的效果?”案件办结后,这些问题成了检察官放在心里的要紧事。
检察官全面梳理分析了近年来办理的涉保护区非法捕捞水产品、违章建设、滥砍林木等案件特点,发现行政监管部门在麻阳河保护区渔业资源和生态保护方面存在巡查力度不够、法治宣传不足等问题。为此,该院向麻阳河保护区管理局等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2023年5月,沿河县检察院联合该县自然资源局、麻阳河保护区管理局、该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麻阳河保护区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查处违法行为8起,开展宣传50余场次。2023年6月,沿河县检察院与相关司法和行政部门在麻阳河保护区建立“秘境精灵·同心守望”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基地,集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河流整治、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等众多功能于一体。2023年12月,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现在,保护区内安装了红外相机、监控探头等智能设备,设置了卡哨,大大提高了监管质效。我们不仅组织护林员常规巡山和无人机巡航,精准锁定违法行为,还不定期向保护区及周边村民开展普法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麻阳河保护区管理局负责人向回访的敖晓云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