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树林既是海洋生物的理想家园、大自然的碳资源库,也是海岸卫士、造陆先锋和海洋水质净化者,对保护生物多样性、抵御海洋自然灾害、改善沿海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潭油村的一片红树林,却被人倾倒了大量土石方工程弃土,造成13.15亩红树林林地被损毁。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对倾倒人许某、杨某、邓某等3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许某是防城港某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5月,杨某经人介绍认识许某,许某告知其码头项目需要大量土石方填海,后杨某以该置业公司名义与某建筑公司的邓某签订《土石方工程合作协议书》。在明知占用红树林林地需要办理林地审批手续而未办理的情况下,杨某、邓某于2018年11月开始,雇工程车从安置房工程处装运弃土到许某指定的所谓码头项目海域进行堆放,造成沿海湿地13.15亩红树林林地被填埋。2020年12月,相关行政机关在工作中发现该线索并报案。
2021年3月,自治区检察院将线索移交至防城港市检察院办理,并组织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合到现场调查。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于2021年10月进行立案调查。案件办理过程中,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刑检部门互相配合,在提前介入侦查阶段就引导收集公益损害相关证据。另外,在红树林被损坏株数无法调查清楚的情况下,检察官积极向中国生态学学会红树林生态专业委员会等机构征询专家意见,最终明确涉案区域属于红树林林地,被破坏的红树林周围生态环境也需一并纳入修复。
2022年4月,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但涉案区域红树林植被及生长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急需修复,情况十分紧急,又因案件办理需要较长时间,该院督促相关行政部门积极履职进行统一修复,及时清理弃土恢复林地原状,补种红树林幼苗,逐渐恢复涉案区域红树林生态环境。
由于红树林的特殊性、海洋特殊性以及我国红树林价值标准的缺失,土石方填埋造成红树林死亡的具体株数无法确定、海岸边坡修复合并主张难、缺乏全国红树林林木价值标准、红树林幼苗受损情况主张难、红树林补种成活率极低等,导致民事公益诉讼起诉困难重重。检察机关以政府需要投入的红树林生态修复费用为突破点,请求法院判令许某、杨某、邓某3人依法连带承担清除填埋产生的清运土石方费用、修复生态产生的补种红树林费用,并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庭审中,检察机关还邀请参与修复方案设计的专家,以鉴定人身份出席法庭并发表鉴定意见。
经法院判决,3名被告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应连带赔偿清运土石方费用、补种红树林费用共计173万余元,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案件判决后,检察机关多次到案发现场进行“回头看”,确保生态修复落到实处。同时,检察官持续跟进法院对生效裁判的执行情况,确保责任追究依法执行到位。
近日,该案入选“两高”联合发布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海风拂面,海鸟滑翔。在许某等人曾经倾倒土石方的滩涂上,重新补种的红树林幼苗正展现勃发的生命力,重新扎根生长。(叶良富、黄双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