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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想感谢的人
2021-03-19 15:14:00  来源:检察日报

  我今年18岁,是一名职校学生。我家里条件不好,父亲眼有残疾,母亲轻度智障。过去,我不愿提及我的家庭和家人,因为我感觉他们带给我的“耻辱”远多于给我的关爱。

  初二那年暑假,想着一些同学穿时髦衣服、玩新款手机,还有吃不完的零食……我心里很羡慕,但家里条件根本满足不了我的想法。于是,我在村子里到处转悠,最后到了一家看起来条件不错的人家门前,翻墙跳进院子,但只翻到了两部旧手机、一袋速溶饮品和十来根火腿肠,我装到身上迅速逃离。第二天,警察把我和父亲带到派出所,当被告知我涉嫌盗窃罪时,我脑子里“轰”的一声,感觉我这一辈子完了,还连累了家人……

  2020年11月,我的案子到了河北省邱县检察院。讯问我的是一个女检察官,她语气温和,告知我所享有的权利,让我说清盗窃时的详细情况。我不敢抬头,如实供述。她向我解释了盗窃行为所触犯的法律和后果,教育我应当通过自立自强改变家庭现状。讯问结束时,检察官阿姨问我还想不想上学。我不假思索地说想,但心里认为这恐怕是不可能的事。这是我和检察官阿姨的第一次见面。

  不久,那位检察官阿姨告知我要对我的案子举行一场不公开听证会。尽管我不明白这具体是什么,但我觉得检察官对我很关怀。听证会上,我看到了办理我案子的警察、被偷手机家的女主人、法律援助律师,还有几名听证员。在检察官阿姨的引导下,我诚心诚意地向那家女主人道歉、鞠躬,请求她原谅我。那家女主人谅解了我。听证员们语重心长地教育我,就如何管教我向我父亲提出了几点建议。我和父亲都很感动。父亲让我一定要好好做人,不能辜负这么多好人的期待。这是我和检察官阿姨的第二次见面。

  几天后,检察官阿姨通知我和父亲去检察院,她对我宣告了附条件不起诉书。经过讲解,我知道自己有“活过来”的机会了。检察官阿姨说,检察院已和一所职业学校联系好,如果我愿意,可以继续学业。听到这个好消息,我的眼泪夺眶而出。这是我和检察官阿姨的第三次见面。

  我终于又回到了学校,我格外珍惜这次机会。转眼一个月了,我好像变了一个人。我和父亲再次来到检察院,又见到熟悉的检察官阿姨,她认真了解我的学习、生活和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后,为我的进步而高兴,让我继续努力。终于,我不再自卑了,我也可以大胆地抬起头来,自信地说出我的心里话。临走时,检察官阿姨送我一本法律漫画书,让我认真学习。这是我和检察官阿姨的第四次见面。

  以前上学时,老师经常让我们以“最想感谢的人”为题写作文,现在,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我最想感谢的人是检察官,是他们让我心中又燃起了希望。今后,我要像检察官那样,用自己的爱心去温暖身边每个人。(王潇(化名)刘景亚、雷利娜)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