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浙江省杭州市今年又有4名处级干部被暂缓提拔。据杭州市委组织部日前发布的消息,这4名干部的问题主要出现在房产及股票基金上(据9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1997年开始推行的官员财产和个人事项申报制度,几经完善和强化,申报内容的审核面不断扩大,随机抽查比例也由3%至5%提高到10%,并且实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审核个人事项申报作为防止“带病提拔”的一道防线,如今已经开始显出一定的效果。杭州市4名处级干部为此暂缓提拔,只是最近的一个案例。据介绍,2014年,全国共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多名拟提拔厅局级和县处级考察对象,因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存在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再如2013年5月,时任江西副省长的姚木根,在个人事项申报时填了“2套房产”,但巡视组在核查时却被核实出12套,其中一套地处北京房价至为“尊贵”的金融街———通过这些瞒报房产的线索,挖出了一只“老虎”。这些成果充分证明,开展官员个人事项申报,确实是反腐防腐的一大利器。
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为了建立反腐防腐的有效机制,国家正在努力构筑官员行使权力的透明机制。然而,这个机制的建设和有效行使,是一个极其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官员个人事项的透明,经过十几年的内部申报,已经基本上没有了技术上的困难和制度上的空缺,从申报到公示,已经水到渠成。随着个人事项申报日益彰显效果,很多地方已经将申报对象逐步延伸到了科级甚至副科级干部,这必然给审核工作带来繁重的负担。如果有了公示制度,群众就是最好的“初审官”,而有关部门的随机抽查,可以向有目的、有线索的审查转化,从而进一步加大反腐防腐的力度。通过官员个人事项申报公示,还可以动员更多的群众关心、参与反腐防腐工作,提高反腐倡廉的群众参与度。此外,公示官员个人事项,可以显示绝大多数官员的清廉,避免百姓对官员收入和生活水平的误解。
上述四条理由,说明官员个人事项申报有必要向公示迈进,以发挥制度的最大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