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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司法温度的公诉人邓益素
2021-07-22 09:23:00  来源: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文/图

  她在生活上经常丢三落四,吃饭都不记得时间,可只要说到案子,哪怕是几年前的案子,都能如数家珍。因为在她心里,定分止争、惩恶扬善、为民司法,是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她就是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检察官邓益素。

  自走上执法办案一线,邓益素就许下了承诺:“当公平正义的捍卫者,通过有温度的执法方式,让老百姓能够感受到执法者的温度。”有了这样的信念,邓益素在办理案件时,不仅将“正义感”铭记在心,在工作中更是充满司法温度。

  在办理一起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案件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一开始移送审查逮捕的证据有欠缺,不足以定案。捕或不捕,都在一念之间。不捕,于理合法;捕,则需要梳理案卷、提讯犯罪嫌疑人、深入当地了解征地拆迁的整个流程,而且即便做了这些工作,也不见得能找到有力的证据,甚至还要承担错捕的风险。

  分析利弊过后,邓益素毅然选择了后者。她带领助手加班加点,在梳理了几万字的案卷材料后,针对案件存在的疑点,制作了几十条讯问提纲,在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近3个小时,又找到渝北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征地拆迁补偿的政策细则和流程,及时要求侦查人员补充相关证据。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该案作出了附条件逮捕的决定,将骗取国家50多万元补偿款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并有效地化解了上访、闹访的局面。

  “在办理这个案件的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会接到询问案件进展情况的电话。”邓益素回忆,“这个案子牵扯到群众利益,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而越是这一时刻,越要仔细、冷静,不能出一点差错。”

  虽然刑罚是严厉的,但司法却是可以有温度有温暖的,作为执法的检察官,邓益素认为自己应该是有温情的,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急、顾群众之所需。不管是严厉处罚,还是温情执法,就像司法领域流传的一句话:“他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2018年10月的一天,山城重庆的天空有些阴沉,阿峰心情却如阳光般灿烂。这一天,23岁的他人生中第一次领到了身份证。

  时间回到当年6月,邓益素负责办理一起盗窃案,该案被告人被判处拘役4个月。这原是一起很简单的案件,但邓益素却发现了一个问题:犯罪嫌疑人阿峰的个人信息不全,没有户籍、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查清阿峰的身份,邓益素和他进行了多次深入沟通,得知阿峰在4岁时与家人走失,从小流浪,还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多年来,阿峰不知道自己生于何处、家人何在,成了没有户籍、没有身份的“黑户”,他非常渴望有个合法的身份。

  了解情况后,邓益素又开始查阅户籍办理的相关政策,多次奔走于公安机关和看守所之间,当面指导阿峰填写办理户籍申请材料,并帮他把申请材料送到户籍民警手中,为阿峰的顺利落户做足了工作。

  阿峰刑满释放当天,在邓益素的嘱咐下,阿峰成功办理好了落户手续,终于拿到了自己的第一张身份证。“我做梦都想有一个合法的身份,一个真正的名字,一份安稳的工作,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今天,这个梦想终于实现了!”阿峰激动地说。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刑检业务是实践性极强的工作,拥有再多法律知识的人,也只有在精通法律实践后,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检察官办着别人的案子,又何尝不是在积淀和成长自己的人生。

  参加工作的头两年,邓益素每天基本都在晚上10点以后才下班,周末也是在加班中度过。因为她知道,作为新人,必须要沉下心、肯吃苦、肯钻研,要用更多的付出来积累办案经验。在工作中,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锻炼的机会,争取多办案、办难案、办精品案,勤于跟经验丰富的检察官请教、交流;对搞不懂的问题,一定要通过查阅资料、反复思索搞清楚。通过不断的总结和沉淀,慢慢地,她也能够独当一面承担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带着这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勇气,邓益素很快成为行家里手。2016年4月至8月,经过层层选拔,她成为重庆市参加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的3名选手之一,与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101名优秀参赛选手同台竞技,并以第11名的优异成绩,斩获“业务能手”称号。后又先后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人才库、全国首批重罪检察综合调研人才、重庆市检察机关涉黑涉恶专业团队。

  从检10年,邓益素一直扎根公诉一线,经手的大大小小案件成百上千,从引导侦查到审查案卷、复核证据、制作法律文书,从批准逮捕到出庭指控犯罪,从化解群众矛盾到开展司法救助,这样的工作周而复始。但她始终坚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宗旨,坚守着那份从检的初心:“对检察工作的热爱给了我源源不竭的动力,我愿意为之付出我的青春。我将继续办准办好每一起案件,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