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淮安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中办、国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政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部三高”《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深入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取得一定成效,全市检察机关干警全年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932件次,其中,领导干部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的40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68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的5件。
全市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更高更严标准推动“三个规定”坚决落实到位。如发现有检察干警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请及时向检察机关检务督察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0517-83189858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