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喜春
一代人的舞台正徐徐拉上大幕。
他们是山西省检察院恢复重建以来的第一代——钟楼街一代,也是近半个世纪以来山西检察事业的奠基一代。现在,他们基本上都退出了历史舞台。
1985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的第8年。我背着行李,穿过熙熙攘攘的人潮,来到钟楼街45号——位于太原最热闹最繁华地段的省检察院。
40年后再回首,才明白,人生双向奔赴的际遇终究抵不过阴差阳错的缘分。我和省检察院,大抵就是如此。我到检察院工作纯属意外:毕业志愿,省法院;初步分配,省司法厅;派遣公布,省检察院。离校前,我专门去找刑事诉讼法老师请教一个问题:检察院是干什么的?大学期间学习的知识,只告诉我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仅此而已,老师的解释也是似是而非。
我带着几分青涩、几分懵懂,踏入了省检察院的大门。人生一相逢,便是26年的相濡以沫。2011年的离别,至今想来仍满是不舍。此后十余载,我辗转于公安、法院岗位,承担过别样的职责使命,但心底的检察情结,从未因岁月流转而淡去——那抹“检察蓝”、那份坚守,早已刻进骨血,融入血脉,而钟楼街岁月也成为生命里最温软的记忆。
省检察院和省法院在一个大院。法院在正楼,检察院在西楼,各居一座4层小楼。这个位置不知算不算传承,但至少很有历史感:明清时期的最高“司法机关+监察机关”——山西提刑按察司署衙就位于此。有一部戏叫《苏三起解》,唱词“苏三离了洪洞县”说的就是苏三被押解离开洪洞县前往太原,到这里受审。山西省人民检察署于1950年5月成立,先是在太原市首义街(今五一路)上官巷与省公安厅合署办公,1951年迁至太原市府西街,1955年迁址到按司街2号即后来的钟楼街45号。1978年12月,恢复重建的山西省检察院在此挂牌。
太原有一条很有名的小街叫“察院后”,说起“察院后”,太原人大多会联想到“察院后包子”。实际上,“察院后”这个名字有极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察院后街”因位于按察司大院的后面而得名,知道的人并不多。
1984年,检察机关刚刚配备了统一的制服。那时候,穿制服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我穿着崭新的制服,到开明照相馆照了一张相。大盖帽和硬肩章,头顶一个大大的国徽,夏季一身儿米黄色,秋冬再换上一身儿豆绿色。走在街上,有时候被认为是市场监管的,有时候又被认为是部队的,常常闹出笑话。“堂堂”检察院的人居然被认错,不免沮丧,但是也有意外的好处。1986年,全国开展了扶贫开发工作,省检察院的扶贫点在临县湍水头镇、后南沟村、上南沟村。一条长途公路,从三个村子前逶迤穿过,一边是临县县城,一边是离石县县城,两边都有几十公里,村子和村子之间也都距离不近。我们要出行,或者互相联络,既无交通工具亦无通信工具,只能靠步行串村,或者搭车。搭顺风车,站在公路边上拦车,司机一般是不会停车的。但是只要穿上检察制服在路边挥手,车辆基本上都会停下来,捎你一段。所以,我们都会在扶贫点专门放上一身制服。
检察院刚刚恢复重建,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有限。那时候流传一个笑话:一个孕妇到检察院要进去,门卫问她干什么,孕妇理直气壮地说:“产前检查!”直到进入新世纪,有一次我开着带有检察标志的警车外出办事,到路边小店买一瓶水,大妈神色紧张:“我可没有卖假冒产品呀!”那时在检察院工作的人,常常会遇到一个恼人的问题,就是需要不断纠正别人写的“查”字。不论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还是社会公众,经常会把检察院写成“检查院”。你若纠正,有人会问你,这个“察”和那个“查”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用这个“察”?这个恐怕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同时,我们自己也常常纠结于“法律监督”还是“司法监督”。
作为刚毕业的法科大学生,我只想搞点业务工作。当时省检察院有6个业务部门:刑事检察处、法纪检察处、监所检察处、经济检察处、信访处,还有一个技术处。临别校园,老师建议我去经济检察处,说那里能锻炼人。但人事处的师兄眼疾手快,把我的办公桌搬到了他的旁边。从此,我留在人事处从事干部教育工作。
那是一个求知若渴的年代。我们三个人——比我高两届的师兄和比我高一届的师兄加上我,负责全省的检察干部培训工作,主要是组织开展“中专教育”。编印教材资料、登台讲课、组织考试,最后将“毕业证书”发给学员。初生牛犊不怕虎,我拿着一本从学校带回来的教材就上了讲台,台下坐着院领导和全院干警,认真听讲。现在回想,那时候自己刚走出校门,对法律一知半解,尚且还停留在死记硬背阶段,恐怕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了。但由此我获得了“老师”的尊称,后来还获评讲师职称。几十年职业生涯,称谓如走马灯式变换,但一声“老师”,犹在耳畔。
1987年8月,山西省检察院搬到新址——太原市平阳路47号。那是一个有着5层办公楼、两层信访小楼、技术用房、职工宿舍、食堂、澡堂、大会议厅的多功能办公区,附带甲型、乙型、丙型三栋家属楼。
省检察院搬走以后,留下来的办公楼就挂上了“山西省检察干部培训班”的牌子。当时全国干部培训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法院自上而下办起了“法律业大(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省检察院也亟需成立一个培训单位。在申请机构编制时,我们拟了两个意见,一是叫“山西省检察干部培训中心”,二是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干部培训部”,但都被否决了。讨论来讨论去,最后只能叫一个“班”——低调质朴的名字,极具那个时代的检察风格。这个“班”即为山西省检察官培训学院的前身。
挂牌那一天,风和日丽,鞭炮齐鸣。领导剪彩以后,我站在小桌上,把“山西省检察干部培训班”的牌子端端正正地挂在了墙上。从此便是17年的托付和不负——我有幸成为学院第一任院长,并在任院长期间完成选址征地工作,为学院找到了安身与腾飞之地。
山西省检察干部培训班一成立,便因陋就简将原来的办公室改造成宿舍和教室,在此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自学考试辅导员培训班”。当时法律专业自学考试的报名、培训一直由司法厅统筹把控,经多方争取后,司法厅同意检察机关自办培训班、统一组织报名。自学考试成为当时检察干警提升学历和专业素养的主要途径。干警们学习热情高涨,常常挑灯夜读,累了就在办公桌上趴着睡一会儿,醒来继续学习。
省检察院机关搬走了,省法院办公用房不足凸显,自学考试辅导员培训班结束后,旧楼很快被移交给省法院。省检察院从钟楼街搬迁到平阳路,山西省检察干部培训班是最后的撤离者。至此,山西省检察院彻底告别钟楼街。
光阴荏苒,时光飞逝,转眼间又是38年。检察事业蓬勃发展,山西省检察院从钟楼街到平阳路又到长风街,已是今非昔比。在山西检察事业发展的大路上,钟楼街的足迹踏实而强劲——
一代人的骄傲,有河津县“挂牌办案”工作法被全国推广,有壶关县“两把扫帚”精神的实践,有平阳路院区建设的艰难和努力……
一代人的记忆,有全院170多人的团结奋进;有“劳模虎子”腰间钥匙的叮当回响,他是机关公认的最辛劳的人,随身带着几十把钥匙,毫无怨言地承担了机关大部分杂务;有食堂张师傅手工馒头的暄腾幽香,她的手艺此后几十年无人企及……
而关于青春的记忆,还有宽银幕影院的通宵电影,桥头街炒灌肠的蒜醋幽香,食品街的锅贴儿,雪山冷饮厅的酸奶,以及用从酸奶瓶上摘下来的皮筋绑着的一沓沓饭票……
一代人的记忆正悄然淡去,变成一抹夕阳。但在浩瀚时空中,那注定也是一束永远抹不去的光芒。
致敬,钟楼街的检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