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信仰
2016-12-11 14:38:00  来源:  作者:张亚萍

   工作两年多,有一件事情让我印象非常深刻。

  那是去年春天的时候,我承办了一起诈骗案件,说是诈骗,其实没有想象的那样罪大恶极,就是一户普通的村民,看着周围邻居去领国家对渔政的柴油补贴款,于是也虚报了自家有使用柴油的渔船需要补贴,骗过渔政部门领了两万余元的国家专项补贴款。犯罪嫌疑人是个年近60岁的老太太,姓王,早年丈夫去世,自己拉扯着三个孩子长大,我把她传唤来谈话的时候,她把自己收拾的利利索索,坐在我的对面,神情严肃又认真地回答着我的问题,坦白又真诚。 

  我在讯问结束的时候,忍不住看着她挺直的身板,问她:“觉得自己委屈吗?”她听了先是微微愣了一下,然后低下头笑了一声,说道:“不委屈,错就是错了。”我心里很清楚。在我办理了好几个这样的类似案例后,这类案件的大多数嫌疑人都有着吐不完的苦水,我不太相信她真没有抵触情绪,就接着问:“真不委屈还是违心敷衍我?“真不委屈。”她非常认真地回答道,可能怕我还不相信,又接着说:“你们司法机关代表的是国家,我虽然没念过几天书,不懂什么法,但是我知道,你们是不会说假话的,你们说这是犯法的,那就是犯法了。没有什么好委屈的,自己做错的事总要站出来承担后果,是不是这个理?” 

  我听完她说这些话,禁不住抬头望着她,她的脸上很平静,不带一丝的谄媚或虚情假意,眼神温和地看着我,仿佛在虔诚地祷告什么。我心里清晰地感知到她说的话是真心的,那一刻,我突然滋生出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这种说不出的滋味,源于我的一份惶恐。 

  身在基层检察机关的办案部门,每天打交道的是各式各样的刑事案件,论起来,每年从我们手上起诉至法院的案件少则七八十,多则上百。我们在一日日的忙碌中,在一沓沓的卷宗里,可能已经忘记了自己当初第一次走进讯问室时的紧张,第一次在检徽下宣誓的激动,时间磨砺了我们的业务能力,是否也悄悄带走了最初的那份职业使命感?当我的犯罪嫌疑人在我的面前,真诚的说,你们代表国家,你们肯定不会说假话的,说我错了那我就错了。这份沉甸甸的信任,近乎虔诚的信仰,让我深深地感动,亦深深地惶恐。我究竟能否担得起她的这份信任,能否不愧对像她一样对司法机关深信不疑的广大群众? 

  或许,她连我们国家《刑法》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但她就是相信,法律一定是对的。其实,她信任的不是我,不是这个坐在她面前的讯问她的小姑娘,也不是我身上的检察制服,而是我所代表的国家司法机关,和这个国家制定的法律。当一名普通老百姓能把这些话告诉我,我发自内心地替每一位法律工作者高兴,因为,没有什么比对法律的坚定信仰更能推动一个国家法制的进程。法律不仅仅需要被制定、被遵守,更需要每一位公民发自内心地去信仰、去拥护。 

  那次讯问结束之后,我沉默了很久很久。很多年前看一部外国电影,里面的女主人公有一句玩笑话,大概意思是中国人是没有信仰的,哦,那得多么可怕。这句玩笑话曾让我一度失落,可如今想来,谁说我们国人是没有信仰的呢?我们不信奉上帝、不信奉佛祖,我们信奉的是我们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我们信仰法治、信仰我们的国家会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越走越顺,信仰我们的子孙后代会在民主、和谐的法制中国健康成长。这就是我们的信仰,对法律的信仰!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感恩于我有机会为祖国、为家乡的法制建设添砖加瓦,我亦深深感恩于每一位信仰法律的人带给我的“惶恐”,这份惶恐让我时时警醒身上的担子有多重,让我常常低头审视自己的工作有无错漏,我感谢这份惶恐悄然孕育出了一种让我毅然前行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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