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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任性的“弹窗”套上制度之锁
2022-03-15 10:32:00  来源:法治网

  如何规制弹窗广告这一互联网“牛皮癣”似是老生常谈,但《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弹窗信息关不掉、乱跳转、未经同意启动弹窗、部分弹窗信息内容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滥用个性化弹窗服务、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

  为什么弹窗广告难治理?那是因为它固有“优势”使然。与其他网页广告展示方式不同,用户需要手动关闭弹窗广告。所以,在广告商看来,弹窗广告转化率更高,更能有效吸引用户的注意力。然而,在巨大的经济效益刺激下,弹窗广告不仅滋生了低俗违法内容,而且阻碍了用户正常的上网浏览和下载应用行为。客观来看,弹窗广告的野蛮生长,与缺少明确的标准规范和严厉的制度约束有着直接关系。换言之,只有为任性霸屏的“弹窗”套上制度之锁,才能真正实现有效的治理。

  首先,应强化刚性约束。由于弹窗广告分散性、隐蔽性强,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治理弹窗广告难在提升治理的刚性上。国家网信办新发布的《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由网信、电信主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警告、罚款、暂停弹窗功能、停止服务等措施。层次分明的惩戒规则不仅清晰地划定了底线,而且改变了治理措施相对单一的局面,能够有效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最大限度挤压不良推送的生存空间。

  其次,应强化协同共治。从生产传播链条来看,广告商、代理公司、网络服务商都会参与弹窗广告的生产和传播。其参与主体之多,产业链条之长,让传统监管力量鞭长莫及。所以,一方面要理顺多部门协同监管的体制机制,另一方面要形成行业自律、网民参与的监管态势。譬如,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网信部门会同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作监管等工作机制,有利于斩断灰色利益链条,彻底抑制非法逐利的冲动;而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有利于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精准监管的效能。

  再次,应强化舆论导向。从内容生产的角度来看,弹窗广告很容易成为“泛娱乐化”的载体。当粗制滥造的内容大行其道,行业生态便会被搅乱,竞争环境便会被污染。征求意见稿强调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有利于治理弹窗广告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推送向上向善的优质内容,营造阳光的网络文化环境,真正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弹窗广告的内容生产。(杨博)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