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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久久为功
2022-08-04 14:40: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8月2日电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全国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下称“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75922件。

  通报显示,在层级上,最高检填报339件,省级检察院填报2888件,市级检察院填报15815件,基层检察院填报56880件,分别占比0.4%、3.8%、20.8%和75%。

  “记录报告数量稳中有升。”通报数字显示,1月全国检察机关填报9313件,2月填报9251件,3月填报13769件,环比上升48.8%,4月、5月趋于平稳,6月填报15582件,为上半年填报数量最高月份。对此,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表示,检察人员“有问必录”更加自觉,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记录报告内容绝大多数是了解案件进展以及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督促。”据介绍,填报内容中,反映情况、了解进展、督促依法公正办案70601件,占比93%;反映干预、插手检察办案1166件,占比1.5%;在非工作时间、非办公地点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接触交往4155件,占比5.5%。该负责人表示,教育整顿结束后仍然存在着不同程度、不同情形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因此,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需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

  “检察人员被记录占比下降。”数据显示,从被记录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非检察机关人员68105人,占比89.7%;检察机关人员7817人,占比10.3%,较去年同期下降3.9个百分点。对于上述变化,该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记录报告数量稳步增加与被填报检察人员数量逐步减少表明,检察人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内部共识不断巩固,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持续向好。

  谈及下一步工作,该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深入组织开展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的专项核查工作,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记录、甄别、核查、追责、通报”工作闭环,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力抓手,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这个小切口,扎实做好检察队伍建设的大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于潇)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