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亚男 徐 科
基层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是完成各项检察任务、促进机关建设的重要保证。做好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强化学习思维,打造学习型基层党组织。强化学习理念。支部活动始终做到“四有”、“三落实”。“四有”即:学有组织,学有计划,学有目标,学有条件。三落实”即落实学习内容,落实学习时间,落实考核目标。创新学习形式。不断探索和创新学习活动形式和方法,拓宽渠道,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学有所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拓展检察服务职能,不断提升党员干警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完善各项制度,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继续落实班子学习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督促党支部委员会履行好“一岗双责”制度,把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党建制度。建立健全包括党政工作、业务工作等制度,完善党员分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等长效机制,推进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拓展党建活动平台。落实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在职党员以支部为单位积极参与到扶贫帮困、社区共建、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示范带头作用。
树立宗旨意识,打造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深化信念教育。继续强化对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检察长亲自上主题党课,举行党员、检察官“双宣誓”活动,引导党员干警带头恪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积极引导干警从小事基础做起,从细节规范着手。要求干警八小时以外注意自身言行,举止文明,行为检点,时刻维护检察官的良好形象。强化立体监督。实行案件督察与纪检监察“两手抓”,进一步健全案前、案中、案后的跟踪监督机制,严密把好执法重点关口,跟踪监督办案每道环节,建立立体监督网络,确保队伍保持公正廉洁、积极向上的良好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