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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机关案管工作运行机制
2022-02-17 09:10: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王逸婷 孙代军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是业务高效运作的“智囊团”、业务运行的“枢纽站”、业务产品的“质检员”。想要做好案件工作,就一定要做好案管工作,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工作,注重“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全面协调发展。新时代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的工作运行机制至关重要。

  统筹规范、科学管理,当好参谋助手

  案管部门应牢固谋大局、顾全局意识,找准自身定位,服务、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统筹管理,强化考评、分析。坚持科学管理理念、能动管理理念、智能管理理念,形成以“案前、案中、案后”案件办理全过程为对象的业务管控体系。做好流程性事务,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做深业务统计分析研判,做好办案质效“监视器”。做细做实业务考评,激励检察人员积极作为、履职担当,提高检察官办案质效。

  加强人才培养,培养专业化队伍。案管部门应做好合理安排运用现有人员,对照案管职能各司其职,通过培训、组织技能比赛、同级院之间加深交流、在上级院跟班学习等途径,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达到在管理、服务、监督间的平衡。

  做好律师接待工作,落实保障人权。律师接待是案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其本质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重视辩护意见对案件客观公正办理具有重要意义。由案管负责律师接待工作,大大节约了业务部门与律师交涉的时间,且能有效避免和减少“干预案”的发生,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权力依法行使

  与业务部门合作办案。合作才能更好的实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案管部门参与办案,既能提高案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又能在办案中直接及时监督。

  参与检委会研讨。案管部门利用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进行线上监督,而线下监督,尤其是重大要案的监督,通过参与检委会是最直接性的监督方式,在承办人详细汇报案件办理活动时,进行即时监督。

  优化联席讨论机制。在开展检察官联席讨论会议时,案管部门负责邀请侦查机关承办人、案件当事人参与,更加还原案件的客观情况,避免在集体讨论时受检察官个人主观判断的影响。

  促进司法公开,提高检察公信力

  推进检务公开,提高群众参与度。贯彻落实高检院“应听尽听,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的工作目标,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高效利用公开听证、公开宣告活动,邀请社会公众参加,提高公众的司法活动参与度。检务公开的范围应当不仅限于不起诉、不逮捕,就起诉、逮捕进行公开宣告,更能达到警示效果,促进司法公开透明。

  强化案件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是使司法活动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疫情期间“公文事件”为我们敲响警钟,使我们认识到公文写作的严肃性,公文写作直接影响公众心中公务人员的履职态度以及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强化外部监督,促进公正司法。检察机关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努力实现监督活动在检察业务条线全覆盖。最高检张军检察长一再强调检察办案要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能体现“人情”的机制,人民监督员来自于社会各行各业,最能表达民意,人民监督员作为人民的代表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最贴近的窗口,发挥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作用是案管的重要工作。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