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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警务保障应注重提高四个能力
2022-02-17 09:11: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黄晨

  当前,随着检察机关新时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司法警察职能也相应转型升级,传统的检察业务对警务保障的要求更严,新兴的检察业务对警务保障的需求更多。为保证警务保障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展开,应注重提高“四个能力”,推动司法警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向纵深进击。

  严格标准,提高规范执法能力。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的重要力量,必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规范履职。严格内务标准,加强编队管理,增强集体意识,从细节培育令行禁止、纪律严明的工作作风;严格场所标准,加强办案场所全域监管,消除隐患苗头,确保办案中心和信访场所安全有序;严格训练标准,加强岗位练兵,健全奖惩机制,着力提高专业技能水平;严格履职标准,加强流程管控,列出负面清单,大力提升警务保障质量效益。

  构建体系,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司法警察是保障检察机关安全、办案安全和检察人员安全的重要支撑,必须具备迅即能动、高效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制定完备预案,充分预想预测,科学论证建设和采购,合理配置人员和器材,明确处置程序和步骤,确保预案可靠有效;搭建指挥平台,接入视频监控网,连接法警执勤岗,外联公安、医院、消防等绿色通道,压缩汇报层级,加快信息流转;优化资源配置,模块化布局警械装备,就近布置处突器材,合理控制冗余备份,定期组织清仓查柜,确保物资完整可靠;强化技能训练,突出安全警戒、擒敌防卫、卫生急救、灭火防爆等专业技能,科学组织训练,定期组织演练,用问题倒逼能力形成。

  理顺关系,提高沟通协调能力。司法警察作为检察辅助人员,是法定的辅助办案力量,必须主动加强沟通协调,自觉增强为检察事业保驾护航的主人翁意识。理顺检警关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区分场合、案件、任务,明确指挥关系,落实责任分工,保证在办案过程中不缺位、不失位;理顺警民关系,站稳人民立场,摒弃衙门思维,增强公仆意识,突出服务性质,坚决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展现法警良好形象。

  紧贴实际,提高配合取证能力。司法警察要围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自行补充侦查、调查核实发挥作用,就必须尽快提高配合取证能力。紧贴法律实际,掌握有关证据收集、制作、保全、提交的法律规范,提高依法取证水平;紧贴案件实际,针对不同任务,掌握照相、测量、痕迹物证提取等必备技能,提高规范取证水平;紧跟时代发展,掌握无人机使用、数据分析、水气污染常规分析等新兴取证技能,提高科学取证水平。

  编辑: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