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检察院与鹤岗市水务局举行《关于建立“水资源+检察官”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协作机制》)会签仪式,持续推进水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
据了解,《协作机制》主要围绕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两个重点领域开展协作,通过建立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和技术协作、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等六项工作机制,有机融合水资源行政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动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全方位强化全市水资源节约利用和管理保护。
“《协作机制》会签,标志着水资源保护领域行政监管与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正式建立,是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同向发力、优势互补的一次有益探索,为双方加强紧密协作、合力破解水资源保护难题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从源头上堵塞水资源管理漏洞和攻克水利领域治理薄弱点,为筑牢我市水资源安全防线开启了崭新篇章。”鹤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局长蔺大新表示。(韩兵、刘道光、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