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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小课堂”建设之我见
2021-12-23 14:13: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王慰

近年来,以检察“小课堂”为代表的实训化教学模式,已成为检察机关克服工学矛盾,有效促进干警业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抓手之一。笔者认为,应当注意抓好以下方面,切实提高“小课堂”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而更好地实现“聚焦问题、提升短板”的培训效果。

合理设置课程内容。“小课堂”重在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难点,内容应当精准“解渴”,切忌泛泛而谈。在课题设置上,应当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力求缺什么补什么、哪里弱补哪里。每次活动前,可针对授课对象进行需求调研,征集议题;也可围绕当前检察办案中的疑难点,主动设置有关研究方向,鼓励干警主动“揭榜”上讲台。通过“点题+选题”等方式,进一步找准每期“小课堂”培训主题,让参学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更多实用内容,为解决具体问题提供有益思路。

灵活安排讲授方式。“小课堂”培训方式以贴近实战为主,方式上可以适当灵活化、多样化。如案例研讨可采取“圆桌会议”“头脑风暴”等方式,充分调动参学人员思考、发言的积极性;针对庭审、讯问能力提升,可以组织开展模拟对抗、一对一辩论等活动;也可通过“实案实训”等方式,组织年轻干警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参与刑事案件阅卷、引导侦查、公益诉讼线索调查等具体工作。同时,针对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方面和存在的不足,及时组织讲评提醒。除业务部门外,综合部门也可结合检务保障、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开展实训教学,让“小课堂”活动开展与抓好日常各项检察工作无缝衔接,相互促进。

积极转化学习效果。“小课堂”培训时间短、切口小,教学内容往往高度凝练,需要及时消化吸收。因此,在开展“小课堂”培训的同时,更要注重学习效果转化提升。如可以在开展案例研讨的基础上,围绕专题组织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对相关类案办理提供思路借鉴。在干警积极参学参训的同时,适时组织开展新法新规学习自测、跟班学习心得交流、优秀检察文书评比、主题演讲辩论等系列活动,持续深化学习培训“后半篇文章”,以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提升体现“小课堂”成果实效。

  编辑:孙荣